员工在职期间,未经员工允许,公司把员工的工资信息透露给其他公司的hr
1.这种行为不合理。
2.首先,未经员工允许,公司把员工工资信息透露给其他公司的HR,此行为如果在后期该员工因为此事导致找不到工作时公司会面临一定的劳动风险;
3.其次,工资信息作为公司的机密、招揽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不应随便透露。
泄漏工资被开除合理吗?
不合理。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六种情况才属于法定开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员工和公司确有特殊约定,公司需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拿出证据直接证明员工有泄露的动机和事实,否则无权作出开除处理。
公司以泄露个人薪资信息违反保密协议员工手册为由对我进行辞退,这违法吗?
并不违法。如果你之前阅读了公司保密协议员工手册里面的内容,也知道了这项规定,这样在知情的情况下公然泄露个人薪资信息,那么公司是有权利对你进行辞退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若是员工泄露工资或者打听其他同事工资,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那么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并不违法。
社会中,有不少企业对于员工的薪资是比较敏感的,也不允许员工之间互相透露。所以有不少企业为了防止员工互相透露工资,会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上规定,工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不得对外泄露,也不得打听其他同事的薪酬情况。因此,员工泄露工资或者打听其他同事工资,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 那么自然就是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那么,对于员工来说面对企业的这样规定,最好能保密还是要保密自己薪资,同时也不要打听别人的。如果非必要情况下,真的触碰到了企业的底线,那么建议可以和企业好好协商。另外,员工若是根本不知晓企业关于薪资不得泄露的这项规定,从入职以来也从没有看到过这项规定,那么员工是可以跟单位进行协商的。这是因为企业虽然可以制定员工们需要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可若是企业未能及时向员工告知,那么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法律也是不成立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为合法有效:一是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制定过程需履行民主程序,三是向劳动者进行公示告知。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所以建议你可以好好想一想,这三个条件企业是否俱全,若是不具全那么还有可以跟公司商讨的余地!
去面试的时候有个hr问我 如果员工工资已经泄露了,该怎么处理,怎样才是正确的回答
首先,必须先了解工资泄露后会造成的影响程度,根据影响程度的大小,来决定处理的方式方法。
其次,影响范围较大,那么法不责众。自查是否是公司的薪酬体系存在问题,如果公司本身薪酬体系没有问题,那就利用舆论搅浑这一池水,再暗中寻找挑头人,单独谈话处理。
如果影响范围较小,直接拉起来集中谈话,对于里面的挑头者,予以处罚,明确薪资标准,告诉大家,觉得合适就干,不合适就另谋高就。
第三,咱们作为企业为了更好的激励员工,个人薪资可以保密,但是定薪标准,还是应该要让每一个员工熟知,这样才能让他们更加明确他们加薪的方式和方法,才会在工作中出成绩。 来自职Q用户:绛雪
作为一名HR出身的创业者,首先回应一下说“垃圾小公司才薪资保密”的朋友。其实你们说反了,只有华为、阿里、腾讯这样的行业top10公司才执行密薪制。薪酬一向有密薪和公开两种形式。什么样的公司适合公开?薪酬偏重成果导向的适合公开,比如计件工作、销售工作、电话客服,这种以产出量、成交量和工作量为计薪单位的工作。甭管你是清华出身还是蓝翔毕业,你在我这里就是个卖电脑的,卖出一台我就给你提50块钱。这样的工作不需要密薪,薪酬公开反而更有利于创造你追我赶的氛围。
那什么时候适合密薪?工作成果难以量化、员工本人能力和资历有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会影响工作质量但短时间内难以展现出来的,只能执行一人一薪、按人定薪的,需要执行密薪制。这个道理不难理解,你和小明同一天入职,你俩年龄差不多、岗位都是程序员,但你工资比他高3K,你觉得小明知道后会开心么?你能想出足够的、无可置疑的理由说服他你就该比他多3K么?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在薪酬这个领域的意思就是,计件制你干的少工资就少,谁都没资格发脾气,但技术、研发、职能类的岗位,谁都觉得自己不比别人差。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如果员工工资泄露了,作为人事员工该怎么处理?答案是冷处理,不主动、不承认、不否定。薪酬保密做的再好的单位也避免不了薪酬泄露,现在这么多匿名社交软件,哪个公司什么岗位多少钱一查便知,员工私下里关系好的也会互相传话,校友、老乡、同僚信息互通,你能避免么?HR能做的只不过是避免把薪酬拿到桌面上来对比。所以一旦泄露,不要大张旗鼓的开除人、追责,这几乎等于对外宣示是的我们知道我司薪酬不公平不合理,但就是不允许你们讨论,这只会引起更大的舆论反弹和人心动荡。冷处理是最好的办法,让自以为了解了别人薪酬的人自我怀疑,这他娘是真消息还是假消息?他是不是忽悠我的?
另外,作为一名HR老兵,我想说与其挖空心思防民之口,不如在薪酬工作上下功夫,让定薪这件工作尽量科学、合理、公平、兼顾效率,并持续的了解阻止内外薪酬变动情况,确保本司薪酬具有市场竞争力,才是对的方向。 来自职Q用户:梨花与虎
职场中哪些信息不能透露出去?
你认为在职场中,同事之间不能透露哪些信息?职场中同事之间以下有关信息不能透露:
第一,同事之间不能背后透露领导的私事,最好同事之间也不能透露同事的私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拥有对隐私的保护权利。
第二,在职场中,同事之间不能传播,一些绯闻,尤其是捕风捉影,造谣中伤,同事之间透露,这样的信息对自己,对同事都没有任何的益处,还能要惹火烧身。
第三,在职场中,同事之间不能透露的信息是,财务部门人员不能跟同事透露有关财务指标信息,比如产品的成本,盈亏情况,要遵守财务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在职场中,同事之间不能透露的信息是,人力资源部门不能跟同事透露员工的工资,奖金等有关信息。尤其在私企,有些信息是透明的,而有些信息则根据岗位个人的表现有所倾斜,所以不宜公开透明。
第五,在职场中,同事之间不能透露的信息是,人力资源部门,不能跟同事透露,有关人事变动,职务提升,晋级晋职等有关信息。避免给公司内部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六,在职场中,同事之间不能透露的信息是,自己每个月发了多少工资奖金。如果互相透露自己的奖金的话,会引起心理不平衡,影响劳动积极性,产生攀比心理。
第七,场中同事之间不能透露自己的私事,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如果什么私事都给同事透露的话,反而令同事另眼看待。
第八,在职场中,同事之间不能透露的信息是,不能透露领导或同事的某些绯闻,一旦透露出去,会给别人造成伤害。
总之,在职场中,同事之间以工作为主,围绕着工作谈论一些劳动心得,把精力和心思放在本职工作上,同事之间不该透露的信息应该保守如瓶,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保守商业秘密,做文明职工。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日前,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打工的广东男子小郑自称因工资单“泄露”被开除一事引发媒体关注。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1
2月16日,山东济南一男子称因工资单被同事看到,被盒马鲜生以泄露机密开除,此事引发热议。
小郑称自己并非有意泄露,而是被人偷窥。对此盒马鲜生回应称,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手册等里有明确规定。对于小郑的工资信息是否是故意泄露,该工作人员未详细说明。
18日,盒马鲜生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历城区仲裁委员会已委托调解员联系盒马进行庭前调解,针对小郑的仲裁诉求,“我们会积极推动相关方进行调解,并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据北青网1月19日报道,我国现行法律中既没有企业薪酬必须公开的明确要求,也没有禁止企业实行薪酬保密的具体规定。就现实而言,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往往热衷于“密薪制”。
实行“密薪制”和“明薪制”各有好处。比如,前者可以防止员工在薪酬方面攀比,方便企业控制人力成本,保持企业在薪酬执行上的灵活性,便于其招聘或留住人才,保护员工个人收入隐私等。
后者则利于保障员工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尤其是有利于增强由薪酬与绩效带来的激励效应。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其当然希望薪酬标准公开透明,拿工资明明白白、有差异心服口服。
企业可以实行“密薪制”,但应当厘清边界、明确底线、趋利避害、不能滥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即便企业将员工薪酬作为秘密,但有关“密薪制”的规则不能成为秘密,必须履行相关程序职工讨论、平等协商、公示、告知等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接受监督。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2
日前,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打工的广东男子小郑自称因工资单“泄露”被开除一事引发媒体关注。
据新黄河客户端报道称,小郑是广东人,毕业后来鲁工作。2021年11月,他应聘到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负责水产海鲜部门的面销、收银等相关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即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
2月16日,在济打工的小郑向新黄河反映称,自己在发工资当日因工资单被其他同事看到,被公司以“泄露公司机密”定为“一级违规”开除。小郑称,自己并非有意让别人看到,对处罚不满,要求公司撤销违规认定并进行道歉和补偿。对此,盒马鲜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员工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被处罚,且已承认相关事实并签字确认,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小郑已将情况投诉至劳动监管部门。
近年来,有关盒马鲜生劳动纠纷问题的负面报道屡见不鲜。今年一月份,浙江广电总台《1818黄金眼》栏目报道,应大姐在杭州一家盒马鲜生门店当水果促销员,后来她和几名同事在店里兼职剥柚子。后来主管告诉她,门店店长要被罚款,让她把兼职的收入给店长,她没同意,没过多久就被开除了。
还有盒马公司。去年8月份,盒马员工用钉钉下载文件到手机被开除,法院判盒马赔偿19万。
2018年7月5日,更有微博网友发布了有关求职盒马鲜生遭遇“地域歧视”的爆料微博。后来盒马鲜生发布公开道歉信《为我们的低级行为道歉》。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3
2月16日,在济打工的小郑向新黄河反映称,自己在发工资当日因工资单被其他同事看到,被公司以“泄露公司机密”定为“一级违规”开除。
小郑称,自己并非有意让别人看到,对处罚不满,要求公司撤销违规认定并进行道歉和补偿。对此,盒马鲜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员工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被处罚,且已承认相关事实并签字确认,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小郑已将情况投诉至劳动监管部门。
小伙自称工资单“泄露”被开除
小郑是广东人,毕业后来鲁工作。2021年11月,他应聘到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负责水产海鲜部门的面销、收银等相关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即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
这是小郑的第一份工作,他告诉新黄河记者,除了承担本职工作外,他经常“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除了日常收银,我的面销营业额也是最高的,甚至是杀鱼这样的脏活累活,其他人不喜欢干,我也会积极去做。”小郑说,春节期间,他也坚持在工作岗位,因此,他的月绩效工资和综合工资都比较高。
2022年2月10日,是小郑发工资的日子。这一天,他收到了公司发的电子工资单。新黄河记者发现,小郑的工资单中各项应发、应扣都比较清晰,还有加班费等具体项的记录。
令小郑没想到的是,这张工资单却引来了麻烦。2月12日,正在工作的小郑被部门主管叫到了会议室。“到了会议室里,我发现有两位副店长,一位人事主管,以及我们主管等在那里。”小郑说,会议室的气氛异常压抑,“人事主管告诉我,我们水产部门的两个员工现在有离职意向,是因为我向他们透露了个人工资信息,让他们产生了很大的意见。我的行为是泄露了公司的机密,踩到了公司的红线,所以要给我处罚。”
让小郑没想到的是,在谈话中他得知,自己将面临公司的“顶格处罚”。“我被认定为一级违规,处理结果就是开除。”
质疑“顶格”处罚
依据要求经济补偿
小郑的工资是如何“泄露”的呢?对此,小郑一脸委屈,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在收到工资单的当日,他的一名同事看了他的手机。“我当时并不知道他看的.什么内容,所以也没有在意。”小郑说,直到被公司谈话,他才知道被看到的是自己的工资单。
根据小郑与前同事的聊天记录,这名同事曾对小郑表示,自己只是“偷看了你一眼”。小郑说,他也向店领导表示,自己并非有意为之,希望公司调查清楚,“但公司坚持认为我泄露了机密,必须接受严厉惩罚。”
小郑说,那天在会议室内,自己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有些恐惧,于是“稀里糊涂”地在离职书上签了字,很快就离开了公司。
“但冷静下来后,我越想越不对劲,领导找我谈话时,根本没有把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给我讲清楚,只是笼统地说我的工资数目让别人知道了。”小郑说,他感觉自己就是那个“躺着中枪的人”。
小郑的女友小夏表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员工个人工资确实属于公司内部“数据”,不可以告诉别人,但“一类违规”属于极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在她看来,小郑的处罚远远够不上“一类违规”的处罚条件。
“一类违规是以谋利、破坏公司经营等不当目的,或以盗取、骗取等不当手段,获取、使用、泄露、传播、出售任何敏感数据或试图从事前述行为的,无论是否达成或是否有后果发生。但他(小郑)的行为并非是主动的,而是属于被偷窥的,这完全不符合。”小夏说。
眼下,突然被辞退打乱了小郑的生活,小郑担心,以这样的结果离开,在他未来求职的过程中,很可能因此被其他公司拒之门外。“我要求公司撤销对我的违规认定,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同时要给我道歉。”小郑说。
盒马鲜生回应:
离职员工已签字承认违规
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2月16日上午,新黄河记者来到小郑曾工作的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
新黄河记者向一名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后,就小郑遇到的问题,希望找到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等待一段时间后,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正在外面开会,稍后会致电记者给与回复。
随后,沟通部一名工作人员联系了新黄河记者,他表示,对于小郑的问题,会调查核实清楚。当日下午4点,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记者,他表示,经过调查核实,小郑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属于一类违规。“当天公司相关负责人与他进行沟通,郑某某承认相关事实并签字确认,同时办理了离职手续,其间未提出异议。”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员工工资信息属于公司机密,在员工入职培训时、员工手册里等都已明确,但对于小郑的工资信息是其故意泄露,还是被人偷窥泄露,公司是如何认定的等细节,该工作人员并未详细透露。
“公司通过调查认定了一类违规的结果,且当事人已经认可。在谈话期间,我们有全程录音录像。但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不方便向媒体公开。如果相关部门需要,我们可以提供。”该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公司需举证证明员工故意“泄露”
那么,员工工资属于机密吗?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业秘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员工工资本身并不具有经济效益,因为权利人对员工工资采取保密措施,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仅仅能避免企业员工因知晓工资差距而降低工作积极性,或者同行竞争者因知晓企业的工资水平而制定薪酬标准挖掘人才或制定新的竞争策略。员工工资并不是法律上的商业秘密。
也有专业人士表示,员工工资与公司的用人及成本紧密关联,因此规范性的大公司,一般都认为工资属于公司机密,严禁员工相互询问、擅自公开。
对此,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表示,具体要看双方的约定,是否签订相关协议等。“就小郑的问题,公司应该举证,证明小郑是故意泄露信息,再根据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公司无法举证,是不能对其进行违规认定的。”甄恩阳表示,如果小郑是被动被第三人知晓工资,并非主动泄露,他也不应承担相关责任。
甄恩阳还表示,如果小郑没有违规,公司却与其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涉嫌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非法解除合同,市民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据悉,目前小郑已将情况投诉至劳动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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