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信息泄露谁来负责_中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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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条中小学生个人信息遭泄露,这背后到底是何人所为?

信息泄漏这种事一直被大家提及,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我国也将恶意泄漏、买卖个人信息作为犯罪行为列入刑法,但是信息泄漏的事件依然猖獗。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被泄漏我们是司空见惯了,还在读小学、中学的学生的个人信息也被泄漏是怎么回事?在珠海,警方就发现,有10万条学生的个人信息遭到泄漏,这已经算是比较大规模的泄漏事件了。

谁在买卖这些个人信息?

这些个人信息之所以会有买卖,就是因为这些信息是有用的。中小学生虽然个人兜里没有钱,但是他们的爸妈有。有了他们的个人信息,各种各样的卖课机构就能够找到他们,推销课程,达到赚钱的目的。

和以往通过打广告、提高曝光度这种高成本的宣传方式相比,购买学生的个人信息,精准推销的成本要低很多,但是涉嫌违法。据警方透露,这些个人信息是由一些学校内部系统管理人员泄漏出去的。学校的内部系统、供学生使用的软件上就记录了学生的个人信息,这些拥有最高权限的管理人员,为了蝇头小利,将信息卖给需要的卖家。

信息泄漏应该引起重视

个人信息属于隐私,即使是学生的老师,都没办法对学生的信息了解得一清二楚,而一个培训机构的销售人员,却能够比家长还了解学生,这是一个相当恐怖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起来,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学校内部也要做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责任,学生和家长是无条件信任学校的,要是学校先出了问题,那么学生和家长就很无奈了。

还有,对待信息泄漏这种案件,我希望法院可以严判、重判,违法成本高,那些人才不敢铤而走险。

珠海中小学生,10万条个人信息遭泄露,嫌犯利用学生们的信息做什么?

学生的信息泄露的话,其实会被很多的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做很多的事情,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把信息售卖给不同的公司。或者不同的一些机构啊之类的,因为10万多条信息的话,其实还是可以卖很多钱,而且可以重复性的不断卖。因为在整个珠海市的话其实有很多的,比如说像一些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

还有对于其他的一些针对于学生用品的一些企业啊之类的,把个人信息卖给他们之后呢。其实,就会通过骚扰电话的这种方式不断的来进行一些推销。

因此的话,其实这样的做法不仅触犯了法律,更重要的话,其实也是违法了侵害他人的信息。

一;补课机构不断推销补课班

其实现在在市面上很多的一些补课机构啊之类的,特别是对于中小学生的补课机构非常的多。而家长几乎在寒假期里面或者是晚上下班的时候。某个机构的咨询师或者老师打来的电话,前提是打着询问孩子的学习情况。

但后面的话就是为了推销课程,当家长问他如何得知自己的号码的时候,他却敷衍家长说是现在大数据的时代,因此其实可以看得出学生的信息早就被已经泄露了。

二;房产中介推销

那么很多的一些个人信息的话,其实不仅可以卖给培训班,同时的话也会卖给一些房产中介。那么房产中介当得知某个区域或者某个家长的学生,住在非常远的地方的时候,那么就会打电话向他推销

附近的学区房。这样的一个消费推销的话其实也是一方面是不合理的,一方面的话也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其实最主要的根本来源还是整个系信息途径的来源不正当。

三;大学也很严重泄露

其实不仅仅在中小学,在大学阶段的话,很多大学生的这种个人信息也是泄露的非常的严重。

比如在每一年大一学生开学的时候,会填到很多家庭资料或者说监护人的一些信息啊之类的。那这个时候的话很多的一些学校的个别工作人员就会把这些信息收卖出去,那么就会有很多的一些诈骗电话。电信诈骗啊之类的电话打进来,进行一个骚扰或者是诈骗钱财,其实这样的事情都是源源不断的。

因次,其实要阻止个人信息泄露的话,还是应该从源头上做起,特别是在学校这个方面的话,也应该严格的保护起来。

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泄露和买卖学生个人信息要 负法律责任 。公安、网信、电信等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职责分工,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并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采取 责令停业整顿 、关闭网站等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二条 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泄露和非法买卖学生个人信息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这种行为属于名誉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属于公民隐私权的范畴,隐私权是自然人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排斥他人干涉的一种独立的人格尊严,它属于名誉权性质。因此,泄露和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构成名誉侵权。《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你和儿子等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信息使用人停止使用和赔偿损失。如果能够查清泄露者,也有权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这种行为会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了遏制这种危害行为,早在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就设立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上述犯罪进行了修改,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罪名也相应更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7条的规定,自然人和单位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2)违反国家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贩卖,隐患更多,不仅会使父母蒙受经济损失,更可能威胁到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给家庭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广大家长和学生

都应绷紧个人信息安全这根弦,不随意留下个人信息,遇到个人信息被泄漏及非法侵害时,应果断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案,及时维权,决不能容忍。唯此,才能为未

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扎好篱笆。

作为老师,有义务保护好学生的隐私。

河南一高校通报学信网信息被泄露,学生信息被泄露后可能面临哪些危险?

河河南一所高校出现了学生信息泄露的问题当时的学校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也是赶忙进行了彻查,第一时间对各种部门进行了调查要求快速地查清事实及时的做出回应给学生们一个合理的答复。那么学生的信息被泄露之后都有可能会面临着什么样的危险呢?首先就是可能有不法分子用学生的信息来进行贷款,或者说是经常受到一些莫名的机构打来的电话。

河南一高校通报学信网信息被泄露

河南一所高校里出现了学生信息泄露的问题当时学校知道这一件事情之后也是非常的生气立马进行了第一时间的调查,要求快速的调查清楚这一件事情及时的给学生们一个合理的答复,经过调查显示确实有部分的学生信息出现了被盗的现象,针对这一个事情学校的有关部门已经是向当地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立案调查。

学生信息被泄露后可能面临哪些危险?

那么在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比较好奇学生的信息一旦被泄露了之后会面临着什么样的危险呢?首先就是学生的信息在被泄露出去之后可能会被不法分子拿来进行贷款,因为你的信息已经被泄露出去了只要有这些信息之后不法分子就有途径用来借助你的名义去贷款,除此之外比较轻的就是我们可能会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总是会给我们推销各种各样的东西。

温馨小提示

所以大家平时在网上购买任何东西的时候记得一定要把自己的信息给抹除,并且学校里填写的各种各样的信息除了老师让必须填写的以及学校必须填写的信息之外像其他学长学姐让你帮忙填写的那一种报名表之类的东西千万不要填写,因为有可能会让你的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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