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使用非法软件注册犯法吗
微信使用非法软件注册犯法吗
首页 法律百科
微信使用非法软件注册(微信使用过程中常见安全问题)
just • 法律百科 • 作者:投稿

微信在方便人们交流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微信使用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微信使用过程中常见安全问题
1. 微信平台被违法利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犯罪愈演愈烈。基于网络犯罪隐蔽性、虚拟性、跨时空性等特点,不法分子仅仅依靠即时通讯工具便可以远程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基于微信在即时通讯领域的地位,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热衷利用微信平台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截至2020年年底,腾讯110平台已累计服务用户1.3亿,受理有效举报量近6000万。从举报的诈骗类型来看,交易诈骗仍居首位,返利和兼职诈骗持续高发,疫情诈骗应“运”而生。
在这些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常采用话术让受害人点击木马链接获取受害人的隐私信息、敏感数据,或诱导受害人支付巨额资金,这些行为不仅影响用户的使用,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极大地威胁了网络安全。
犯罪团伙使用微信,既可以伪装身份直接通过聊天功能骗取受害人钱财,如冒充熟人、领导诈骗,微信“引流”诈骗,“杀猪盘”诈骗等;也可以将犯罪空间迁移至微信群内,将微信群作为犯罪的平台,如非法开展“黄赌毒”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违法犯罪行为;还可以利用微信即时通讯工具的传播特性,利用微信私聊、群聊、公众号等功能传播恶意信息,比如诽谤、寻衅滋事等。
由于微信新注册号码程序简单、价格便宜,易被当作违法犯罪工具,因此针对微信号衍生出了一条集“注册、养号、出售、出租、解封”等为一体的黑灰产链条,实施账号也由“批量注册号”逐渐转变为租用正常账号,号商批量注册、养号,然后针对不同黑产从业者的需求对账号分类、打包售卖。
随着网络安全治理工作的推进,此类账号被批量封禁、打击,使用寿命缩减,黑产逐渐将目光转向了“租号”“卖号”市场,诱导正常用户将其使用了一段时间的微信账号租售给黑产,甚至发展诱导正常用户帮他们“加好友、建群、拉人”的“兼职拉手”模式。
微信用户升级最新版本微信后,可以在一对一聊天场景中访问外部链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平台这一功能,在微信私聊、群聊、朋友圈中分享一些植入木马的图片、链接等信息,用户稍不注意点击后,就会被窃取微信账号、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
曾有不法分子伪装成微信官方客服,以“支付安全认证”“安全支付管理”等昵称向用户发送消息,要求点击发送的网络链接,进行“微信二次实名认证”,当用户点击链接后,会划扣账户资金。
此外,微信存在的漏洞给广大用户的信息安全造成威胁,也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 个人信息安全隐患
用户在使用微信时,个人的聊天记录、绑定的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将被存储在微信后台,如果这些信息泄露,对用户个人可能会造成人身威胁和财产损失。
微信小程序应用开发是以MVC模式的JSON作为数据交换格式,以Web开发为基础的一种开发技术,用户认证信息需要在微信小程序、开发者服务器和微信接口服务器之间传递,这个过程中要考虑用户认证信息传递的流程和数据安全问题,否则就会引起个人信息泄露。
2020年,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从程序代码安全、服务交互安全、本地数据安全、网络传输安全、安全漏洞5个维度,对国内50家银行发布的小程序进行了安全性检测。结果显示,平均一个小程序存在8项安全风险,在程序源代码暴露关键信息和输入敏感信息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小程序数量占比超过90%;未提供个人信息收集协议的超过80%;个人信息在本地储存和网络传输过程中未进行加密处理的超过60%;少数小程序则存在较严重的越权风险。除了银行发布的小程序,还有政务类、文档类、游戏类等小程序,这些小程序在使用时都会或多或少地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如果在传输、存储过程中没有进行加密处理,很容易受到攻击,进而衍生贩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问题。
安全防护措施
1. 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用户要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高密码安全设置等级,定期修改密码,不要贪图小利扫描不安全的二维码,不向其他用户发送接收到的验证码,谨慎发布含有个人轨迹的微信动态,以免泄露个人隐私信息,造成不必要的危险。同时,用户需要提高法律意识,实名认证使用账号,不出租、转租、出售微信账号,不帮助他人解封账号,从自身做起,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2.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用户在使用微信过程中,要详细了解隐私设置,仔细阅读隐私条款,了解微信平台获取了哪些权限,使用了多少隐私信息,做到主动保护自身的隐私安全。
3. 提高安全支付意识
木马病毒、系统漏洞等安全问题使得微信支付存在安全风险,用户个人应提升安全支付意识,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随意使用不明来源的小程序。同时需要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在面对微信账号被盗、微信支付密码被窃取等突发情况时应冷静地分析问题,学会申请微信账号冻结、拨打微信客服电话等处理措施,视情况严重程度向警察寻求帮助,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黑客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吗
要看具体的情形,无法一概而论。“黑客”行为本身,不一定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培训“黑客”的行为不是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先提供工具(恶意程序),后教授使用工具,并通过该工具的推广和使用赚取费用的行为,应构成提供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一、“黑客”
原本仅指热衷研究、撰写计算机程序的专门人才,“黑客”的出现推动了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与完善。
二、“黑客工具”
一般是指黑客故意安装到计算机中,用来盗窃信息、引起系统故障和完全控制电脑的各种恶意程序、工具的总称。
三、“制作销售黑客工具”与“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两者的不同点
主要体现在前者落脚点在于制作销售的“黑客工具”是为了“侵入”计算机系统或“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显著特征是其故意制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性”。
微信新发现一款病毒软件,盗取微信账号及支付密码,你中招了吗?
埋雷是微信的一种新玩法,也是目前朋友、家人之间的新 娱乐 方式,但是有一部分人贪图小便宜,想要减少自己抢到雷的几率,于是使用一些外挂软件。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将一款新型病毒伪装成外挂软件,诱骗用户安装,开放手机权限,病毒程序会自动打开微信找到账号信息,然后将信息上传,自动读取登录微信所需要的验证码上传,然后诱导用户输入微信支付密码,窃取用户财产。
目前,这种病毒有很多包装,微信排雷专家、qq排雷专家、qq埋雷专家、6k抢红包王、qq抢红包王、微信闲家牛牛、qq闲家牛牛、棋牌专家、棋牌牛牛、麻将专家、微信秒抢专家。qq秒抢专家等,都属于同类型病毒。
用户手机感染病毒后会盗取用户的支付信息以及短信信息等,然后上传回服务器,最严重的是会欺骗用户开启危险权限,导致此应用无法被正常卸载。
那么此病毒是怎样获取微信账号信息的呢?
首先病毒会诱导用户开启窗口检测权限,然后读取用户的微信账号信息以及短信信息,最后将其上传回ftp平台上,造成用户的钱财损失。
在此病毒入侵手机后,会进行以下几点行为:
1.伪装
安装后病毒为增加自身的可信程度,会伪装正在运算的过程,实际上这是黑客提前编写的图片,给用户造成假象。
2.卸载困难
在安装此类应用时,病毒会诱导用户开启权限,在获得权限后,用户就不可以用正常的卸载方式卸载此病毒,病毒会自动检测卸载窗口,关闭卸载过程。
3.盗取信息
在侵入手机后,病毒会盗取用户的支付信息,包括微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以及支付密码等,也会盗取手机相册内的图片。
此种病毒极为恶劣,因此ddos.cc在这里给各位看官几点建议:
1.在正规渠道下载软件,不要从各类论坛或没有保障的地方下载。
2.在不慎安装此病毒后,可以找到专业人员分析此类病毒。
3.在发现手机病毒软件后,及时向中国反网络病毒联盟等平台举报,使此类病毒软件可以在第一时间被发现。
请问写黑客程序加上“本软件仅供学习交流请勿用于非法用途”犯法吗??
这种情况需要看其影响,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法律分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提供上述程序、工具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有法定量刑范围,对于人民法院来讲,人民法院要根据现有的证据先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然后才能确定量刑标准,最终的量刑标准还是要等法院的判决书的。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情节严重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有可能是单处罚金,大量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工具的,或者该工具被大量使用造成严重危害,可以判处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0条大神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