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人身攻击辱骂他人可以定罪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上恶意辱骂他人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辱骂他人,是否构成人身攻击?
因为辱骂他人侵犯了人身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而身份权包括了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
人身攻击实际上是在侮辱他人,故意制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导致他人在精神和生活中受到侵犯,并造成严重后果。
此类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侵犯声誉权,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声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并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
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iknow-pic.cdn.bcebos.com/cdbf6c81800a19d87f9a6a3f3dfa828ba61e466b"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c1d1-2676-c3c4-9bf5 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cdbf6c81800a19d87f9a6a3f3dfa828ba61e466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
扩展资料:
1、人身攻击的构成:
构成人身攻击有很多方面,如暴力人身攻击(故意伤害,殴打他人等);语言人身攻击(诽谤、辱骂等);精神人身攻击(网上污辱、书面污辱等);诅咒人身攻击(明咒、暗咒等)。
2、侵害名誉权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人身攻击/10315552?fr=aladdin#2"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人身攻击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名誉权/695264?fr=aladdin#2"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名誉权
言语辱骂算人身攻击吗
法律分析:侮辱他人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并且不是属于人身攻击的行为,侮辱他人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侵害,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攻击别人,这种做法违法吗?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攻击别人,是违法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手中的键盘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恶意损害他人名誉权,是一种通过网络的侮辱。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适当评价他人的行为得到社会的认可。这项权利在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都有效。一些评价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多个网民的言论叠加,扩大了损害后果,导致受害人名誉受损,甚至人身损害。这种严重的损害仅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角度来看,远远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名誉权。此时,应寻求刑法的进一步介入。为了更好地规范网络环境中的侮辱行为,有必要对网络侮辱行为的刑法进行理论分析,重新界定其构成要素,并根据网络环境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解释。
网络侮辱性言论的发布行为包括个人发布行为、媒体发布行为和组织他人发布行为。在互联网上发布侮辱性信息的人不仅是犯罪分子的来源,也是打击网络犯罪的重点。媒体作为特殊的发布渠道和广泛的影响力,对单位发布的侮辱性信息也应承担责任。此外,由于近年来网络公关公司的出现,组织他人在网络上进行侮辱性行为,损害他人名誉,其负责人、组织者、特别是积极参与者也应成为相应的责任人。
在网络上,经常会发生因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的情感矛盾而导致侮辱他人的事件。施暴者向被害人发泄不满和怨恨,将被害人隐私信息的照片、音频上传到网络供他人观看,或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特定的大多数人,损害被害人名誉。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互联网健康的网络秩序,也对当事人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0条大神的评论